各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做好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2021)1号)精神,我院2021-202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班级要加大对助学贷款政策及申办流程等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条幅、宣传栏、海报、展板、宣传片、宣传彩页以及网络、微信等多种途径广泛、深入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确保符合政策规定的贫困学生应贷尽贷。同时,认真审核申请学生的贷款资格及相关信息,确保获贷学生符合条件、相关信息内容完整规范。
2.诚信教育是高校德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为育人而资助、在资助中育人是助学贷款工作的双重目标。各班级要在主题班会上,将资助与育人有机结合,加强诚信教育,要抓住学生申办贷款关键时点,深入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大力倡导履约践诺的精神,培养学生主动按时还款、珍视个人信用的诚信意识,促进校园诚信氛围的建立,为助学贷款工作良性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3.提醒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学生及时加入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助学贷款QQ群,以便将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申请程序、工作通知等信息以群发形式通知到每位学生。
二、时间安排
5月30日至6月3日,符合条件的首次贷款学生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见附件,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签名需手写)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以班级为单位交给学工办汪春萍老师。
电子版申请表命名方式:班级+姓名+助学贷款申请表
纸质版申请表:于4日中午12:00之前以班级为单位交到体育馆218办公室汪春萍老师处。
三、贷款受理流程
1.首次申请贷款(预申请后去户籍所在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签约手续)
暑假期间,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一同前往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申请人与共同借款人的户籍所在地必须一致)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签约手续(若共同借款人发生变更且其户籍地所属区县亦发生变化的,则贷款受理机构相应变更),并领取《贷款受理证明》(贷款回执)等相关贷款合同材料。
2. 续贷(19年或20年已申请并获得贷款且今年再次申请)
于7月1日至30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①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②提交续贷申请。③暑假期间,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往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并领取《贷款受理证明》(贷款回执)等相关贷款材料。
3.回执录入
贷款学生开学报到后,及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学工办汪春萍老师,以便录入电子回执,确保其顺利入学。
四、特殊贷款需求的申请方式
6月23日至放暑假离校之前期间因遭受灾害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校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审查其相关证明材料后确定其是否具备贷款资格。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特殊贷款需求学生,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行网上申请(参见外省市学生贷款),院学生资助中心及时为其办理贷款申请审批手续。
放暑假之后因遭受灾害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其原户籍所在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凭相关证明材料审查确定其是否具备贷款资格。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特殊贷款需求学生,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满足其贷款需求并及时为其办理相关的贷款手续。
五、外省市学生贷款(含6月23日至放暑假离校之前期间特殊贷款需求学生)
外省市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无法通过江苏省管理系统申请审核及上报。
外省市符合政策规定学生(含6月23日至放暑假离校之前期间有特殊贷款需求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或直接登录https://sls.cdb.com.cn(可能浏览器会提示网页证书错误,相关安全软件甚至拦截网页,请选择继续浏览,没有影响)]进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网上申请,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等相关贷款材料,于6月15日之前交给汪春萍老师。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学籍变动
因留级、休学等原因导致学习时间超过3年,其入学年月不变,学制按实填写。
(二)各班主任及时将通知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以保证有需求的学生都能及时申请助学贷款。
附件:bat365在线官网登录2021-202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