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全面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现根据《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苏教助[2019]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1]8号)、《bat365在线官网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就我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全日制学生(不含外籍留学生)。
二、认定机构
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实行三级管理负责制。
1.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认定工作。
2.二级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辅导员、学工办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3.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人数的2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班级公示。
三、认定标准
根据学生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填写的申请信息,结合其他因素确定困难学生的贫困档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为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触犯国家法律、条令、条例和有关规定者;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3.不积极履行教育缴费义务者;
4.因家庭购车、结婚、修建或购房等消费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
5.私自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娱乐场所者;
6.有抽烟、酗酒及赌博等不良行为且屡教不改者;
7.有沉迷网络、包夜上网等现象且屡教不改者;
8.有与其家庭经济状况不相符的其他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者。
四、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
1.申请方式:所有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19、20、21级学生可以通过手机端关注江苏学生资助公众号-服务通道-资助申请完成后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交给学生工作办公室汪春萍。
2.申请时间:
2019级、2020级,申请时间为:2021年9月6日—12日;2021级,申请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20日。
(二)班级民主评议
班主任组织评议小组成员根据学生网上填报的认定申请,统筹考虑以下信息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申请学生的民主评议分数(所报名单中若有学生存有异议的,须附有调查说明。调查说明材料作为二级学院认定工作档案归档)。于9月16日之前完成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工作,报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附件5)。
评议项目 | 标准 | 分值 |
日常消费水平 (20%) | 偏上(2000元/月以上) | 5 |
中等(1000—2000元/月以上) | 12 | |
偏下(1000 /月以下) | 20 | |
平时生活习惯 (20%) | 很节俭 | 20 |
节俭 | 16 | |
一般 | 12 | |
不节俭 | 5 | |
电脑使用情况 (20%) | 有电脑,价值8000元以上 | 4 |
有电脑,价值8000元以下 | 10 | |
无笔记本和台式机 | 20 | |
手机使用情况 (20%) | 4000元以上 | 4 |
2000-4000元之间 | 10 | |
2000元以下 | 20 | |
学习情况 (20%) | 优良 | 20 |
中等 | 10 | |
有补考、重修 | 3 |
(三)学院审核
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各班级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19,20级学生的网上审核工作需要在9月21日之前完成。21级新生的网上审核工作需要在9月24日之前完成。
(四)公示
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正当方式向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3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对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校学生资助中心提请复议,学生资助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情况属实,应作出调整。
(五)学院审批及上报
对于19级,20级学生,资助中心负责汇总各学院审核结果,于9月30日之前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21级新生于10月8日前上报。由领导小组审定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隐私保护通道”
尊重和保护学生尊严,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为了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学院开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隐私保护通道”,具体安排说明如下:
1.申请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原因涉及学生个人或其家庭隐私,不便他人知晓,开展民主评议可能会伤害学生自尊心的认定申请对象。
2.认定程序。此类学生在提交认定申请时应主动向班主任作出声明。班主任直接跳过班级民主评议程序,根据其家庭经济情况,权衡全班学生的基本情况,确定其认定档次。其他程序不变。
3.保密备案。班主任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和不便他人知晓原因等隐私记录,并做好保密工作。隐私记录是参评各类资助的重要凭证,二级学院要及时将其提交学生资助中心,由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后续归档和保密工作。
4.公示及上报程序不变,上报时备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隐私保护通道”即可。
七、切实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及教育工作
近年来,每逢招生及新生入学季,全国多个地区都会发生高校学生尤其是大学新生因助学金发放等被诈骗的事件。根据《转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切实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等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苏教助中心[2016]52号)文件精神,学院就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及教育工作做如下要求:
1.切实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工作
学院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及班级要保证各类学生信息尤其是资助信息的安全。严格落实信息管理责任人,严格管理各类学生资助信息的查阅、复印、流转、公示、存档等操作,严格限制资助信息系统的使用权限范围,严格加强资助信息系统的外部防御性能。
2.大力提高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学院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及班级要因地制宜,以各种可用、合适、有效的方式,让安全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提高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要联合家长、社区、媒体等力量,广泛开展识诈骗、防诈骗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辨别真伪的能力。要请公安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到学院现身说法,教会学生防诈骗、抵御诈骗的技术方法。
3. 进一步加大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力度
学校、二级学院及班级要进一步加大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充分相信国家资助政策的力量,充分信任党和政府作出的“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有实实在在的措施做保障。要抓住招生及新生入学前后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增强资助政策的解读效果,及时、准确告知学生各项国家资助政策的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和申领途径。
4. 不断提高日常管理和服务水平
学校、二级学院及班级要为学生提供及时、周到的资助管理和服务。要明确资助机构和联系人,公布资助机构和联系人的姓名、办公地点和电话号码,让遇到困难的学生有处可寻、有人可找。各级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要提高责任意识,提高预判能力和风险意识,利用各种场合、各种途径服务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防止出现工作盲区和职责空白。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工作繁琐、环节较多,时间紧、任务重。二级学院应加强组织领导,高质量按时完成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这项艰难工作。
联系人:汪春萍 电话:0519-86332262 办公地点: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学生工作办公室(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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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