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9-14 08:46:31  发布人:8000000983  浏览量:1193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 号)有关规定以及“放管服”改革要求,现将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调整结合我校实际,就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组织2022届毕业生按照申报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条件

1.我校2022届毕业生。

2.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

3.包含六类人群:【详细说明见附件2(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材料要求)】

1) 低保家庭

2) 残疾人(学生本人

3)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

4) 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

5)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

6) 特困人员

4. 第一批申报通过的同学将不再申报(名单见学校就业信息网-校内公示《2022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第一批)

二、发放标准

求职补贴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500元/人。

三、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

1、2022届学生网上申报截止时间暂定为2021年9月20日。

2、全省将采用统一的网办流程,学生网上申请-学校初审-人社部门审核。

3、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或“江苏智慧人社App”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毕业生网上申请补贴时,需提供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同时在发卡银行开通“金融功能”,补贴最终将统一发放到毕业生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中。(注:还未办理社保卡的2022届毕业生,今年可以先进行补贴申请,但须在2021年10月底前到我市指定网点(附件2)申请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持有江苏省内其他城市申领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的毕业生,无需在常州再次办卡)

4、残疾人(残联发证)、城乡低保家庭、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5类人员的数据,已实现全国同步,学生无需再提供、上传证明材料;如同步数据与学生实际情况不符,学生仍需提供、上传身份证明材料。残疾军人(民政发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2类人员的数据,尚未实现全国同步,学生仍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有国开行合同原件的,可以直接拍照上传。另:学生可以在个人客户端下载到原合同扫描件(彩色版),下载(截图)上传后视同合同原件。非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请上传合同原件或与学校老师联系。

5、具体流程见附件3操作说明,也可参考“bat365在线官网登录”微信公众号申报指南,如有疑问可致电0519-86332828咨询。

6、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于9月20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工作。

附件:

附件1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统计-常州市.xlsx

附件2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材料要求.docx

附件3操作说明(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学生.ppt

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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