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预通知
日期:2021-09-26 15:22:40  发布人:8000000983  浏览量:1464

各班级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性质、奖励(或申请)对象、奖励(或资助)标准以及申请条件等参照资助手册《bat365在线官网登录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bat365在线官网登录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对象要向孤残学生及烈士子女(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倾斜,向患重大疾病学生倾斜,向建档立卡、低保低收入家庭学生倾斜,向来自地质灾害易发地、洪涝灾害受灾地、老、少、边、远贫困地区学生倾斜。

三、申报程序

1.宣传发动

各班级要通过网络、展板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各项政策和评选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要严格对照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奖励(或申请)对象的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个人申请

学生对照条件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递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表2)。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递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表4)。

3.材料申报

请各班主任分别于10月9前将附表2及《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附表3)、10月14前将附表4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附表5)电子版和纸质版交给汪春萍。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需附在申请表后报送学校审查。二级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按分配名额(附表1)确定拟推荐对象。

注意事项:一是奖项名称一定要写全称,如:江苏省三好学生、学校一等奖学金,不能只写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二是没有拿到证书的奖项不能填,如本次申请的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不能作为奖项上报;三是表格中“获奖情况”的颁奖单位以获奖证书上公章全称为准,奖项的排列按获奖时间由先到后,时间相同时按颁奖单位由上至下,一般是教育部、省、学校。

2-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3-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xls

4-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5-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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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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