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5-23 10:33:19  发布人:8000000983  浏览量: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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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班级要认真贯彻执行《bat365在线官网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核办法》(见附件1)文件精神,加大对助学贷款政策及申办流程等宣传力度,通过班会等多种途径广泛、深入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确保符合政策规定的贫困学生应贷尽贷。同时,认真审核申请学生的贷款资格及相关信息,确保获贷学生符合条件、相关信息内容完整规范。

2.诚信教育是高校德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为育人而资助、在资助中育人是助学贷款工作的双重目标。各班级要将资助与育人有机结合,加强诚信教育,要抓住学生申办贷款关键时点,深入开展诚信教育主题班会督促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征信知识和金融知识宣讲教育活动,大力倡导履约践诺的精神,培养学生主动按时还款、珍视个人信用的诚信意识,促进校园诚信氛围的建立,为助学贷款工作良性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在开展诚信教育的同时,各班级还应及时组织所有2022年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认真开展一次励志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教育,督促借款学生认真学习知识,提高诚信还款意识。

3.各班级要提醒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学生及时加入二级学院QQ群184303387),以便将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申请程序、工作通知等信息以群发形式通知到每位学生。

二、时间安排

5月26日至5月27,符合条件首次贷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二仔细阅读背面的填表须知后填写,以保证信息录入的准确性)交给学工办汪春萍老师(体育馆211)

5月27日至530日,二级学院完成资格审查,将表格汇总后报校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审批(附件2);

6月2日至6月5日,二级学院完成系统信息录入、打印核对表并交学生核对并签名确认;

6月6日至6月8日,二级学院完成系统信息核对、修改及上报;

6月9日至6月11日,资助中心完成系统审核及上报工作;

6月12日至6月15日,二级学院通过省系统打印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放暑假前发放给贷款学生。

放暑假离校之前期间有因遭受灾害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工部资助服务中审查其相关证明材料后确定其是否具备贷款资格。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特殊贷款需求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行网上申请(参见外省市学生贷款),资助服务中心及时为其办理贷款申请审批手续。

三、数据报送方式

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核采取在线报送方式,二级学院在省系统中录入申请学生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上报高校审核,学工部资助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提交省管理中心备案。

四、特殊贷款需求的申请方式

放暑假之后因遭受灾害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其原户籍所在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凭相关证明材料审查确定其是否具备贷款资格。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特殊贷款需求学生,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满足其贷款需求并及时为其办理相关的贷款手续。

五、外省市学生贷款

外省市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无法通过江苏省管理系统申请审核及上报。

外省市符合政策规定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或直接登录https://sls.cdb.com.cn(可能浏览器会提示网页证书错误,相关安全软件甚至拦截网页,请选择继续浏览,没有影响)]进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网上申请,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等相关贷款材料。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学籍变动

因留级、休学等原因导致学习时间超过3年,其入学年月不变,学制按实填写。

(二)续贷

通知续贷(20年或21年已申请并获得贷款且今年再次申请)学生,7月份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暑假期间,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往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并领取《贷款受理证明》(贷款回执)等相关贷款材料。

各班级要加强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将填写续贷声明作为育人工作的有效手段。

(三)贷款受理

1.首次申请贷款

①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二)交给汪春萍老师。暑假期间,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一同前往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申请人与共同借款人的户籍所在地必须一致)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签约手续(若共同借款人发生变更且其户籍地所属区县亦发生变化的,则贷款受理机构相应变更),并领取《贷款受理证明》(贷款回执)等相关贷款合同材料。

 

 

2.续贷

暑假期间,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往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并领取《贷款受理证明》(贷款回执)等相关贷款材料。

 

(四)回执录入

贷款学生开学报到后,及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二级学院学生资助专职辅导员,以便录入电子回执,确保其顺利入学。

附件:附件1 bat365在线官网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核办法 (1).doc

      附件2 bat365在线官网登录2022-202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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